驻市政府机关各单位:
为进一步规范市政府机关公共会议室的使用管理,充分发挥其功能作用,提高使用效率,确保驻政府机关各单位会议正常有序召开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公共会议室基本情况
除市政府9号楼和已分配至各单位自用会议场所外,市政府机关各类公共会议室共10个,位置及规模情况为:
1号楼一层西侧第一会议室暨新闻发布厅(50人)、东侧第二会议室(100人)、中间圆形报告厅(236人);2号楼一层西侧第三会议室(186人)、东侧第四会议室(186人);1号楼二层西侧214会议室(60人)、东侧241会议室(60人);2号楼二层西侧214会议室(60人)、东侧241会议室(60人);5号楼529会议室(小型视频会议室)。以上共10个会议室,由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负责管理,统一调配使用。
二、使用审批流程
1.各公共会议室使用坚持“事先预订,按需预订”的原则,由机关使用单位根据实际会议需求提前在“智联机关”APP上完成预订审批程序。
2.圆形报告厅一并纳入预订范围,不再通过公函预订。
3.预订过程中发生重复预订时,按申请时间先后顺序确定使用单位。如遇市级重要会议或重要活动等特殊情况时,由市机关服务中心物业设备管理处负责统筹协调,原使用单位应予以支持和配合,并主动调整会议时间或场地。
三、会议服务项目
1.会议准备期间由使用单位负责桌签和会议材料的制作、摆放及回收,并负责提供播放视频、课件及播放设备等。
2.会议服务人员负责会议室的卫生清洁、续水服务、会场音视频设备的操作及市级领导的引导等服务保障工作。
3.圆形报告厅侯会室仅对参会市级以上领导开放使用。
四、使用管理要求
1.参会人员应保持会议室整洁,禁止吸烟、随地吐痰、乱扔杂物,不得随意悬挂张贴各类标识。
2.参会人员未经允许不得随意操作调试音视频等设备,不得随意移动拆卸室内设施。会议室内所有物品,未经允许不得拿出会议室或作为它用,造成损坏或丢失的责任单位应负责照价赔偿。
3.使用单位应严格按照预约信息办会,因工作调整取消会议时,应提前一个工作日在智联机关APP完成取消操作。无正当理由超长占用或无故取消会议预约的,累计超过3次(含3次),将暂停该单位预约权限一个月时间。
4.未经审批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使用、占用会议室。
5.上述事宜由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物业设备管理处负责解释,自2026年7月1日执行。
西安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
2026年6月30日
陕公网安备 61011202000095号